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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一九九八年统计表明
, 新疆现有满族1万8千余人,他们散居全疆各地。大部分是在清朝被调派到新疆驻防的八旗兵丁的后代,也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内地迁入的。
他们的衣食住行、风俗习惯和汉族基本相同。大部分从事教育、卫生和机关工作。新疆满族人通用汉语汉文,很少有人会说满语。
辛亥革命以前,满族男子都剃去周围长发,束辫垂于脑后,穿马蹄袖袍褂,两侧开叉,腰中束带;女子头顶盘髻,佩带耳环,足着高底花鞋,穿宽大的直筒式旗袍,喜欢用绸缎在袖边、领边、
衣襟等处饰以各种花边。
现在男子均穿制服和西装,女子旗袍已演变成为中国妇女的服装。汉满男女穿戴服饰趋于一致。
婚俗
过去,满族男女到十六七岁即可订婚,
由父母包办。结婚时,新娘要在南炕上坐帐一日,称为“坐福”。晚间在地上放一桌子,桌上放两壶酒和酒盅,新娘新郎手挽手,绕桌子三圈后饮酒。
炕上燃一对蜡烛,通宵不熄。外屋一人蔌数人唱喜歌,名日“拉空家”,或有人用黑豆往新房里撒,热闹一两个小时后自散。三日后新娘新郎回娘家。当代婚姻自由,旧的婚姻仪式已不多见。
丧葬
满族过去忌在西炕或北炕上死人。人死入棺后由窗户抬出,一般实行土葬,带孝一段时期。父母去世后的第一个春节,门上对联用白纸写,第二年用蓝纸写,第三年用黄纸写,第四年才能用红纸写。

现在的丧葬除土葬、带孝外,其他竖幡、念经和用五色纸分年写对联的习俗已废弃了。
礼节
满族重礼节。过去幼辈对长辈每隔三天要请安,隔五天得“打千”;
亲友相见不分男女皆行抱腰见面大礼。
现在幼辈不打千,只请安问好;亲友见面多握手相互问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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